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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美术馆白鹅潭馆区五楼“城市客厅”观众服务区公开招募社会力量合作运营招募公告

白鹅潭大湾区艺术中心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畔三江交汇处,是集广东美术馆、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广东文学馆于一体的重大标志性公共文化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4.5万平方米,总展陈面积达4万平方米,建筑从东西两侧向中心逐渐抬升,形成叠级造型,以“文化巨轮、时光拱廊、鹅潭写意、云山艺境”为设计理念,寓意着满载岭南文化艺术宝盒的巨轮即将扬帆启航。是展示岭南文化精髓的重要窗口。2024年2月被选定为“广州十大文化地标”。
 
图例1:白鹅潭大湾区艺术中鸟瞰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机制,提升服务品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依据《广东省关于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意见(试行)》(粤文旅公〔2025〕38号)、《广州市公共文化设施收费管理办法》(穗发改规字〔2025〕1号)等文件精神,广东美术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具备专业能力的运营合作方,负责白鹅潭馆区五楼“城市客厅”观众服务区(含咖啡轻餐、文创展示、艺术画廊及会员服务等功能,约363平方米)的运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东美术馆白鹅潭馆区五楼“城市客厅”观众服务区
 
二、招募单位
广东美术馆
 
三、项目概况
(一)运营区域
位于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南路19号广东美术馆白鹅潭馆区五楼“城市客厅”观众服务区(约363平方米),已经进行装修,具备直接使用条件。
 
图例2:五楼“城市客厅”观众服务区现状
 
(二)合作目标
引入专业社会力量,提供高品质、艺术性活动等配套服务,打造彰显美术馆特色、氛围友好、管理规范的文化设施配套空间。
(三)合作项目
1.咖啡轻餐、文创服务、艺术画廊等公共文化辅助性服务。
2.其他合作服务项目。
 
四、合作内容与要求
(一)合作模式
1. 采取“营业额分成+年度保底”模式,广东美术馆提供运营场所,由合作方负责经营成本,合作方按月营收总额的一定分成比例(不低于10%,不含水电费、管理费)支付给广东美术馆,最终比例按中选方实际报价,年度保底额为26.10万元,如分成比例金额达不到年度保底额,合作方应按年度保底额补足给广东美术馆。
2.合作方需在合同规定的经营范围内(含“广东美术馆之友”等服务、咖啡轻餐、文创服务、艺术画廊)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活动及商品需合法合规并报备我馆审核;无条件配合我馆展览所开发的文创产品代售,所涉及具体分成另立协议。
(二)运营要求
1.遵守和配合广东美术馆作为公共文化场馆运营的作息规律及规章制度。
2.日常运营管理、空间布局必须满足消防应急疏散要求,确保运营安全、规范、有序。
3.所有收费项目及标准须严格遵循《广州市公共文化设施收费管理办法》执行并公示。
(三)合作期限
拟定为3年。采用“1+1+1”逐年续签模式,以年度考核结果作为续签唯一依据,由广东美术馆对合作方的合作事项进行综合考核,如年度考核结果合格,则继续合作。
 
图例3:五楼“城市客厅”观众服务区户外平台现状
 
五、应征方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5年以上的企业法人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具备独立签约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摘要复印件)。
(三)具有丰富的公共服务综合运营管理经验类似项目的业绩和成功案例(需提供证明材料)。
(四)具备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纳税证明
(五)近三年内(2023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以上一至六项需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
 
六、公开招募流程
(一)公告发布
本公告在广东美术馆官网发布。
(二)公告期
公告日期: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30日。
(三)现场踏勘(可选)
本项目可现场踏勘,了解场地基本情况。请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于2026年4月23日前与项目联系人联系了解。逾期视同放弃踏勘。
(四)提交评审材料
意向应征方须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提交完整的评审材料:
1.本公告应征方资格要求及合作运营项目评审评分表要求提供的材料。
2.附件2—附件4。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申请则无需提供此项)。
4.运营方案、团队介绍、概念设计方案等。
5.意向应征方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密封袋外注明参加项目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于2026年5月8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前送达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南路19号广东美术馆。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将被拒收。
 
(五)专家评审
我单位将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应征方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详细评审,并将安排现场陈述与答辩环节(意向应征方自行准备5分钟内的演示稿,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评审将依据《评审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进行综合评分。
1.结果公示: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确定拟合作方,并在广东美术馆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2.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后,我单位将与最终确定的合作运营方签订正式合作协议。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小姐
联系电话: 020-82156593
电子邮箱: zgmj9576@outlook.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南路19号广东美术馆
 
八、重要说明
1.本公告为要约邀请,最终解释权归本人单位所有。
2.应征方在参与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3.我单位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招募流程和时间的权利(如有调整将及时公告)。
4.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资格的意向合作方,则无需评审,直接确定为拟合作方,并按要求公示。
广东美术馆
2026年 4月 10 日
附件1合作运营项目评审评分表.docx
附件2报名承诺书.docx
附件3廉洁承诺书.docx
附件4合作项目报价书.docx
附件5场地使用费评估结果汇总明细表.docx
附件6公共服务区范围示意图.docx
开放时间——每周二至周日9:00至17:00(16:30停止入场,16:45开始清场) 逢周一闭馆(法定节假日和特殊情况除外)。 广东美术馆新馆(白鹅潭):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南路19号 前台电话: (020) 88902999 广东美术馆本馆(二沙岛):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二沙岛烟雨路38号  前台电话: (020) 87351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