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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美术馆志愿者团队章程

 
 
广东美术馆志愿者团队章程(2025 版)
 
第一条 宗旨
广东美术馆是按现代多功能目标规划建设的公共美术博物馆,是一个不以营利为目的,为社会和社会发展服务, 向公众开放的永久性国家文化事业机构,担负着对国家艺术 珍品的收藏、研究、展示,开展公民素质教育及对外文化交 流,推动当代美术事业发展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具备收 藏、研究、展览、教育、交流、服务六大功能。
 
广东美术馆拥有本馆( 二沙岛)与新馆(白鹅潭)两大馆区,形成“一馆两区,错位发展 ”的新格局。广东美术馆 致力于为公众提供终身学习的场所,是向公众传递人类生活经验的文化载体。广东美术馆志愿者团队是实现与完善美术馆教育、服务功能的一支生力军,是由热爱美术馆、积极参 与艺术推广活动的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文化志愿服务团体。
 
广东美术馆志愿者团队在公共教育部的管理和指导下,坚持“艺术使生活更美好 ”的理念,通过参加和协助组织各种类型的公益性质教育和文化服务活动,引导广大市民接近艺术、了解艺术、享受艺术,普及优秀的人文精神与价值理念,加强社会各界的文化交流,为当代美术事业发展作贡献。
 
第二条 志愿者资格
年满 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充足业余时间、对艺术有浓厚兴趣、愿意为美术馆事业及艺术文化推广 出一份力, 自愿遵守团队章程,不以营利为目的参与文化志愿服务的社会各界人士,可申请成为广东美术馆志愿者团队 的成员。
 
第三条 志愿者行动口号
艺术使生活更美好!
 
第四条 志愿者享有以下权利
1. 基本保障:提供志愿服务活动期间的工作餐、工作服等相关保障。
2. 免费培训资源:获得免费的艺术讲座、业务能力课堂等提升志愿者个人能力的培训。
3. 优先参加活动:在服务期间享有本馆举办的教育活动优先参与权。
4. 申请查阅文献:在服务期间,可通过申请免费查阅本馆收藏的美术文献资料。
5. 双向选择:本馆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享有自由选择权,可根据自身的情况自由选择参加不同种类的志愿服 务活动。选择的志愿服务活动最终需以馆方确认为准。
6. 志愿服务记录证明:志愿者如有需要,通过申请,管理部门依据志愿服务记录如实出具志愿服务证明。接入志愿时登记系统的志愿服务证明由志愿时登记系统开具。
7. 建议和意见:在服务期间,志愿者可以随时向管理部门提出建议和意见。
8. 其他:具体以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五条 志愿者履行下列义务
1. 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国家政策。
2. 铭记本团队宗旨,拥护本团队章程,维护美术馆及本团队形象。
3. 自觉与志愿者团队管理部门保持联系,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和相关培训活动,认真完成任务。
4. 坚持学习与实践相结合,以实际行动扩大志愿服务的社会影响力,以高质量文化志愿服务回馈社会。
5. 及时向管理部门反映志愿服务中遇到的问题,协助管理人员解决问题。
6. 对在志愿服务中获悉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受保护的信息予以保密。
7. 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营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8. 法律、法规以及本团队管理文件、志愿服务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 附则
志愿者团队的招募、管理工作均由广东美术馆公共教育 部负责,关于团队的所有信息,以广东美术馆公共教育部公布为准。
广东美术馆志愿者团队于2011 年加入广东省文化志愿者总队。
 
 
广东美术馆公共教育部
二 ○二五年十一月
 
开放时间——每周二至周日9:00至17:00(16:30停止入场,16:45开始清场) 逢周一闭馆(法定节假日和特殊情况除外)。 广东美术馆新馆(白鹅潭):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白鹅潭南路19号 前台电话: (020) 88902999 广东美术馆本馆(二沙岛):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二沙岛烟雨路38号  前台电话: (020) 87351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