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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朝戏简介

录入时间: 2010-04-20

  明、清时期,紫金县乡间流行一种叫“神朝”的祭祀形式。巫师分扮觋公觋婆,一敲锣,一舞扇,在唢呐锣鼓的伴奏下唱歌,作“告神”、“点兵”等舞蹈动作。后来,一些艺人为了取悦观众,往往在做完神朝之后还要说笑话,做些滑稽动作,并把生活中梳妆、打扮加以夸张,配上小曲演唱。清光绪年间,更有艺人根据客家地区的民情风俗,赋上人物情节和简单的故事以这类演唱,形成一种戏剧形式。因这演出谐趣花俏,故乡人称为“花朝”。所以,花朝戏其实是在“神朝”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小戏剧种。
花朝戏形成前后,花朝戏艺人从其它剧种中吸收了大量剧目故事、小调和表演技艺,从而使花朝戏的艺术表现力得到明显提高,花朝戏的足迹遍及紫金、五华、惠阳、河源、龙川、兴宁、海丰、陆丰等客家地区。
1958年,随着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紫金县花朝戏剧团的建立,一批新文艺工作者进入剧团工作,花朝戏进入长足发展时期。在“百花齐放,推陈出新”文艺工作方针指引下,新老文艺工作者努力探索花朝戏改革创新道路:开始建立了编剧、导演、编曲、舞美设计体制,使剧目生产纳入有序、规范轨道;大力开展新剧目创作、传统戏整理改编和移植外地剧本工作,丰富上演剧目;为适应剧目题材多样、演出规模扩大的需要,大胆打破“三小戏”体制的局限,建立更细的脚色行当分工体制,并吸收水袖身段功加以运用;唱腔音乐在采用曲牌联缀形式的同时,尝试运用板式变化来设计新腔,以丰富剧种音乐的表现力。近半个世纪实践证明,花朝戏的改革创新努力是卓有成效的。《卖杂货》等传统戏,经过整理加工后长演不衰,《苏丹》等数以百计的创作、移植剧目源源不断搬上舞台。经过几代艺术工作者的努力,花朝戏已从昔日的“三小戏”逐步发展成为行当、声腔、表演日臻成熟的地方戏曲剧种。花朝戏的艺术成果,还有她所体现的客家地区人文精神、民俗民间文化形态,以及宗教与戏剧起源、戏剧活动关系等多方面的研究价值,得到社会重视和认同,其有关材料已被收入《中国戏曲志•广东卷》和《中国戏曲音乐集成•广东卷》。2006年,花朝戏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紫金县花朝戏剧团简介
紫金县花朝戏剧团成立于1958年,是花朝戏专业表演团体。剧团成立五十多年来,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原则,创编、移植上演了一百多部不同题材、风格各异的传统戏和现代戏。代表性剧目有《卖杂货》、《刘三姐》、《苏丹》、《铁公鸡新传》、《梅仙》、《风流才子》等。期间,多次参加省、市举办的汇演、展演、艺术节演出,1963年《苏丹》在广州演出期间,主要演员受周恩来总理接见;1992年,传统戏《卖杂货》参加文化部举办的全国“天下第一团”优秀剧目展演;1997年,应香港区域市政局邀请赴香港演出; 2006年,花朝戏剧团被国家文化部办公厅确定为花朝戏传承与发展责任单位;同年,花朝戏《责任》参加“欢乐进农家”全省农村小戏小品调研获一等奖;2007年,重新整理的传统花朝戏《卖杂货》入选为第二届全国小戏小品大赛决赛优秀剧目;2007年,花朝戏剧团被省侨办、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确定为广东省首批中华文化传承基地;2008年,花朝小戏《蛮牛赔礼》参加第十届广东省艺术节演出荣获特别奖,剧组人员均获奖,同年,花朝戏剧团被省文化厅评为“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
《卖杂货》简介
商人子弟董亚兴因家道中落,离乡别妻外出谋生。十年漂泊,饱经炎凉。最后选定卖杂货为业。有日在山村巧遇流落异乡改名贤姑的妻子,顿觉似曾相识,格外亲切。于是便变着法子打探贤姑身世。董亚兴巧借送货,千方百计接近贤姑。贤姑此时已认出货郎就是自己离别十年的丈夫。于是曲意周旋,以探明丈夫对自己是否仍存在情意。当珠妹从货郎担内取出一个饰盒时,没想到董亚兴一反常态,坚决不送。追问之下,董亚兴道出这就是他多年积攒为妻子买下的一副珠花。贤姑被感动,夫妻相认,双双还家。
成 员:演员3人、字幕1人、音响1人、司机1人,
共6人。
演 员 表:董亚兴—钟清尧饰
贤 姑—杜丽英饰
珠 妹—钟晓珍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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