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广东美术馆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科目) 十一、单位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二、单位预算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广东美术馆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广东美术馆是广东省文化厅的直属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工作任务是:负责收藏、研究、展示广东及国内外美术作品;开展对公民艺术素质的教育和学术研究、展览交流活动。
(二)我馆始终坚持面向社会、面向观众的办馆理念,以高质、务实为宗旨,坚持自身的学术定位和学术导向,策划和举办形式和内容多样的展览,服务社会是我馆的重要职能。我馆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在充分发挥自身的资源和人才优势的基础上, 通过公共教育活动,培养观众艺术兴趣,陶冶艺术情操,不断完善美术馆的教育和休闲功能,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广东美术馆内设办公室、研究策展部、典藏部、展览设计部、美术文献研究中心、艺术发展部、公共教育部、学术事务部、资讯传播部、人事部、财务部、保卫部、艺术修复部等部门。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部门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单位本级预算。
第三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2 年本部门收入预算 4,210.77 万元,比上年增加 141.31 万元,增长 3.5%,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而增加人员经费;支出预算 4,210.77 万元,比上年增加 141.31 万元,增长 3.5%,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而增加人员经费。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2 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 9 万元,比上年增加 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加 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8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比上年增加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 万元,比上年增加 0 万元。)比上年增加 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接待费 1 万元,比上年增加 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
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2022 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0 万元,比上年增加 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上述定义,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 950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35 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 150 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 765 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固定资产金额 15382.72 万元,分布构成情况为:房屋 21866.71 平方米,车辆 2 辆,单价在 100 万元以上的设备 0 台等。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 35 万元, 主要是电脑、监控技防设备等。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2 年,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九、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三公”经费:指省直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用于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的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具体包括公务出国(境) 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相关附件: | 2022年广东美术馆部门预算.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