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menu

关于开展以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为主题的美术创作活动的通知

录入时间: 2016-12-02

2015年是抗日战争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为了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现将《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以纪念抗日战争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为主题的美术创作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文化厅亦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纪念抗日战争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为主题的美术创作和展览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广东省委宣传部 广东省文化厅
(二)承办单位:广东美术馆 广州美术学院
(三)组委会:
主 任:庹 震
副主任:顾作义 方健宏
委 员:杨 树 陈潮光 黎 明 于万东 罗一平
二、展览时间、地点
(一)文化部专题展览
时间:2015年9月
地点:中国美术馆

(二)省文化厅专题展览
时间:2015年8月4日—2015年9月4日
地点:广东美术馆

三、报送内容
作品种类包括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和水彩(粉)画等。
四、作品要求
纪念抗日战争70周年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美术创作活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要与“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深刻反映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要坚持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统一,充分发挥主题作品鼓舞人、激励人的作用。
五、申报要求
(一)各市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负责积极发动本地区的艺术家参与申报。个人申报可以把资料寄送至所在地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组织本地区的美术作品进行遴选,原则上每个地区推荐作品数量不超过20件。推荐作品的申报及参展作品,由各市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统一负责送、退件。
推荐作品经广东美术馆组织筛选后,由各市文广新局(文体旅游局)负责统一送件参展及展览结束后统一退件。
(二)每位作者限申报一件作品。申报者须填写《纪念抗日战争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70周年参展美术作品申报书》(该申报书可从广东省文化厅官方网站http://www.gdwht.gov.cn或广东美术馆官方网站http://www.gdmoa.org/下载),并将申报作品翻拍制作成10寸(25.40cm×20.32cm)彩色照片,照片背后须注明作品详细信息(包括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媒材、尺寸、年代、联系电话)。

(三)参展作品尺寸:绘画类作品原则上尺寸不大于200cm(宽)×200cm(高)(含装裱外沿或画框),最小尺寸50cm(宽)×50cm(高)(含装裱外沿或画框);雕塑作品原则上最大边尺寸在200cm×200cm×250cm以内,重量在500公斤以下。
(四)请各单位于2015年5月底前将作品照片和申报书一同寄送至展览办公室收件组(收件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二沙岛烟雨路38号广东美术馆;邮编:510105;收件联系人:涂晓庞、 傅婷婷、袁喜明;联系电话:020-87351239、020-87351339、020-87351365、020-87351261。
特此通知。
广东省文化厅
2015年2月3日
《纪念抗日战争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70周年参展美术作品申报书》( 点击下载)

开放信息

开放时间:每周二至周日900-1700(逢周一闭馆)

每日1630停止入场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二沙岛烟雨路38

咨询电话:020-87351468

预约观展:

通过微信公众号实名注册预约,到馆出示预约二维码、预约人身份证进馆。如需预约改期请先取消预约重新预约。每个成人限带1名儿童(未满14周岁)。
目前仅接受散客(个人)参观。

热门文章
图片新闻